近日,盐山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联合召开侦查协作与配合办公室会议,围绕“提升办案质效”这一核心议题,盘点工作成效、梳理问题短板、会商改进举措,推动检警协作向更深层次、更实效果迈进。县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刘立杰同志主持会议,县公安局局长靳卫祖、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文砚出席会议并讲话,双方相关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及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学在深处,把准规范执法“方向盘”
会议传达学习了“两违四乱”专项整治相关文件精神,对公安机关在专项工作中的重点任务进行再对标、再细化、再布置。会议明确,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在违规异地执法案件排查上从严从细,在立案撤案把关上合法审慎,在保证金管理上严格规范,在刑民交叉及新业态案件办理上精准把握,在人身强制措施适用上必要适度,在查封扣押冻结程序上强化监管。通过抓源头、严制度、促落实,为案件质效提升夯实规范根基。
查在细处,找准制约质效“薄弱点”
会上,县检察院以数据为支撑、以案例为切口、以“红红脸、出出汗”的力度,对近期侦查办案中影响案件质效的突出问题进行严肃系统通报,重点聚焦捕后继续侦查、退回补充侦查、涉案财物管理、立而不侦、侦而不决等环节,逐项比对、逐点分析。
县公安局对检察机关通报的问题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双方一致认为,案件质量是检警共同的生命线,侦查取证是刑事诉讼的起点,起点质量决定全程质效。必须把证据标准贯穿侦查全过程,把质量意识融入每一个办案环节,在事实认定、证据审查、程序规范上统一认识、同向发力,切实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落到实处。
谋在实处,健全检警协作“机制链”
会议现场,县检察院整理2021年至今存疑不捕尚未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清单,要求公安机关逐案核实、限期反馈。就行政案件处理不规范引发刑事案件的问题,向县公安局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限期整改、跟踪问效。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通报了近期刑事案件侦办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双方就办案中需要相互协作支持的事项深入交换意见。
案件质效是检验检警协作成效的试金石。此次会议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既是一次问题查摆会,也是一次质效推进会。盐山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将以此次会议为新的起点,持续深化监督与协作的良性互动,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更强合力,推动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实现新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