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盐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过程中深挖公益诉讼线索,发现负责本县部分污水排放业务的重点单位,存在污水排放在线数据超标后工作人员进入在线数据室采取用瓶装水替换抽样水的方式,清洗抽样管以降低在线数据值的情况。
针对该线索,检察干警通过实地走访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对私自篡改监测数据、非法排放污水、废气的行为及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并进行整改。同时本院持续跟进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组成联合督导组,对涉水、涉气企业开展督导帮扶,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整改,同时持续发力,对县域内25家重点排污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篡改、伪造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污水排污单位是城市水环境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其规范运行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健康权益和生态福祉。下一步,盐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倾力打好“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组合拳,深挖案件背后治理漏洞,以更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水安全,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生态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