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山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非法经营罪案件举行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会,此次宣告会有承办检察官、侦查机关代表、被不起诉人和被不起诉人所在村委会成员参加,同时邀请两名人大代表进行全程监督。
宣告会现场,承办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详细介绍了案发经过,从涉案金额刚达立案标准,被不起诉人年龄较大且身有残疾的客观情况,到案发后被不起诉人有自首情节以及认罪悔罪的态度等多方面阐述了不起诉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同时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听取了被不起诉人及人大代表的意见。同时还从法、理、情的角度对不起诉人进行法治教育。承办检察官表示,相对不起诉并不意味着没有犯罪,也不是逃避了处罚,而是检察机关本着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给被不起诉人一次宝贵的改错机会,告诫其在今后中生活中要对法律心存敬畏,从而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要从本次犯罪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做一名守法的公民。被不起诉人当场流下了悔恨和感激的泪水,现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受邀参加的人大代表对此次公开宣告会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检察机关依法办案,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从教育、感化和挽救的角度处理本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此次公开送达是盐山县人民检察院打造阳光检察,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提升法律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的具体体现,既发挥了以案释法的引导、预防与教育功能,又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了法律效力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