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形成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合力,共同做好河清水畅治理水平,4月28日上午,盐山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兴国带领干警会同县水务局、县级河长冒雨前往辖区内宣南干沟、大商平底渠主要河道进行联合巡查,实地查看了河道管理、河流生态环境情况,重点就河流水环境污染、排污口管制、河道周边违法建筑及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情况进行排查,并对年初河堤违建治理检察建议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经巡查,发现河道周边生活垃圾、违章建筑等问题2个,养殖场非法排放污水问题1个,年初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情况已得到彻底整治,根据现场巡查情况,拟进一步调查核实,对接相关部门推进整改落实,并跟进监督。此次联合巡查充分体现了盐山县检察院进一步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持续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等方面能动履职,共同提升水生态环境保护实效。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定期联合河长办开展业务交流,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共同担起守护美好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做到协作有“力”,配合有“度”,监督有“效”,早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