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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 推进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活动
时间:2018-08-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两年多了,我们随时都在追要,但是老板就是拖着后来连电话都不接了,现在终于拿到了被长期拖欠的工资,这得要感谢检察院的积极协助。”这是农民工刘胜拿到工资后专程来到盐山县检察院民科表示感激之情。今年以来,该院立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采取多项措施,依法帮助农民工维护其合法权益。截止目前,该院已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9件,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1万余元;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人,现已提起公诉。

    一是成立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该院接到上级院转发的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 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的通知》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决定成立以主管检察长为组长,民行部门、侦监部门和公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民行部门具体负责涉及农民工讨薪案件支持起诉、诉讼监督和督促履职等相关工作,并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工作;侦监部门具体负责涉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批准逮捕工作;公诉部门具体负责涉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公诉工作。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对涉及农民工讨薪案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速办速结,形成打击合力。

    二是加强民事行政检察支持起诉职能宣传。该院倡导检察人员在本人关注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外,积极向家人、亲朋好友宣传高检院《通知》精神,并在微信“朋友圈”、个人微博等网络空间转发农民工因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可以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以此扩大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影响面。同时,该院积极与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法律援助机构等建立农民工讨薪信息交流共享机制,提高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农民工拿到被拖欠的工资报酬。该院受理的9件农民工申请支持起诉的案件中,在检察机关向对方当事人送达支持起诉意见书后,当事人主动和解撤案的4件,支付劳动报酬7万余元,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支持起诉工作,该院与县法院积极沟通联系,先由主管检察长与主管院长充分交换意见后,再由检察长与院长协调达成了共识,并会签了《盐山县人民法院 盐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主要明确了支持起诉的原则、对象、方式及撤回支持起诉的条件等四个方面的内容,为该院依法、规范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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