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酒有风险,劝酒需谨慎。并非劝对方喝的越多越好,因为,劝酒不当有可能要赔钱,还可能坐牢!
2013年,顺德一名男子张某与工友聚餐时,喝了1斤多白酒!随后张某酒精中毒昏迷,抢救无效身亡。张某的妻子等亲属认为,张某的离世是因为众人的劝酒、敬酒,使张某喝了大量的酒,最终导致其酒精中毒死亡。张某的妻子将饭局组织者伍某,以及同饮的陈某、吴某、朱某等4人告上法庭,索赔60余万元。后佛山中院终审认定,死者虽负主要责任,但4名被告存在不同程度的过错,也要担责,判决4人合共赔偿4.5万元。
2016年12月27日,浙江的牛先生受朋友邀请来到长沙,期间遭朋友劝酒,醉酒后被送到酒店休息,因饮酒过量,后被发现在酒店身亡。
2017年1月1日,牛先生的家属与邀请牛先生来长沙并劝酒的朋友已达成赔偿协议,由牛先生的朋友赔偿35万元。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8条之规定:“公民生命权依法受法律保护。”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条之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来说,因饮酒过度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应由自身承担责任,但在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明知对方已超过自身饮酒的最大限度、已失去自我控制能力而劝酒的,需要承担一定民事责任。
在参加宴请中,如果饮酒出事,有4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一、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二、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三、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四、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