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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谋划
时间:2022-07-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盐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谋划

 

2022年以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以强有力的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切实筑牢检察队伍政治忠诚中体现检察担当

  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动履职,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抓好党史学习教育与各项检察工作统筹起来,把明理、增信、崇德落实到“力行”上。今年以来,“我为群众办实事”19件,努力通过检察履职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

  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确定了“学查改一体,三阶段融合”的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持从严正风肃纪,聚焦暴露出的共性问题,抓实建章立制,抓好刚性执行。同时,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在教育整顿中的双重责任,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教育整顿提供有力检察履职支撑。

  二、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中展现检察作为

  时刻牢记“国之大者”,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坚守客观公正立场,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刑事检察工作稳步推进。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8件43人,经审查,共批准逮捕24件25人,不批准逮捕17件21人,不捕率为45.65%,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6件9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62件78人,作出不起诉26件27人,不诉率为25.71%。认罪认罚提出101人,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74人,确定型量刑建议采纳70人。

民事检察工作更为精准。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以精准监督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指引,积极推动民事裁判结果监督、审判人员违法监督以及执行监督统筹平衡发展,受理并立案对法院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3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案件3件,均被采纳;受理并立案当事人对法院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向法院提出纠正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检察建议3件,均已被采纳。受理并立案当事人申请支持起诉案件148件,2件已获支持。

行政检察工作持续做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就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探索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受理并立案对法院行政审判活动和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4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4件,已被采纳4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4件,已采纳并回复。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序拓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保护公益的呼声,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7件。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均已起诉至法院,其中2件已开庭等待判决。在扎实办好法定领域案件的同时,聚焦人民群众关切和治理漏洞,大胆创新、积极办案,开展了“尊英烈,保护革命烈士设施”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联系负有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并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以及县爱心人士双拥模范召开公开听证会。会上,我院向各职能部门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助力英烈设施保护工作全面推进,切实维护英雄烈士荣誉尊严,营造尊崇英烈、捍卫英烈、学习英烈的良好风尚。

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公益诉讼案件。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促进补强公益保护领域治理短板。带领干警会同县水务局、县级河长冒雨前往辖区内宣南干沟、大商平底渠主要河道进行联合巡查,实地查看了河道管理、河流生态环境情况此次联合巡查进一步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持续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等方面能动履职,提升水生态环境保护实效。共同担起守护美好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做到协作有“力”,配合有“度”,监督有“效”,早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目标。

  三、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在促进社会稳定中彰显检察情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司法理念,坚持“稳字当头”,综合考虑法、理、情,扎实办好每一件为民实事,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自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我院在2022年财政筹措中,增加司法救助专项资金20万元,提前做好资金准备工作。对近年来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案件被害人没有得到赔偿的案件,通过案管统一业务系统进行查询,发现司法救助案件线索,3月份,我院对4名救助对象电话告知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4名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近亲属(其中二名未成年人)向我院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书,检察官积极办理,目前司法救助金已送至被害人手中。开展“送法进乡村”普法宣传活动,引导村民树牢法治意识,推进乡村法治文明。

  检察听证工作成为办案新常态。党中央《意见》明确提出“引入听证等方式审查办理疑难案件”。由此,检察听证上升为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制度性要求,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检察机关践行“阳光司法”,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举措。共办理检察听证案件4件,做到“应听证尽听证”。通过检察听证,让当事人把事说清、让听证员把理辨明、让检察官把法讲透,有效解开当事人的“法结、心结、情结”,有力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使公平正义可见、可感。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今年1-5月,未检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4件4人,批准逮捕 3件3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延长审查羁押期限1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件8人,讯问犯罪嫌疑人共12人,现已提起公诉9件9人,出庭支持公诉19次,一审判决8件12人,一审生效判决7件 11人;附条件不起诉期满不起诉2件2人;相对不起诉1件1人。向盐山县公安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且收到回复;开展社会调查并撰写报告15份;向盐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发出《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4份,听取辩护人意见11人;实行犯罪记录封存案件3件3人;案后跟踪帮教24人;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6人,对错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及家庭教育指导10人。在办案中落实各项特殊检察制度,有效保障了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3月份,我们在办理一起发生在接送站未成年被害人被性侵害案件中,不断延伸办案触角,对接送站存在的问题向检察长作了专题汇报,并联合县公安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9部门开展对我县辖区内校园周边接送站专项治理活动,于3月7日召开座谈会,并会签了具体《实施方案》沧州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张君慧主任参加会议。会后,我们联合相关部门对县域内接送站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专题报告》呈送县委,该活动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县委书记任秋彦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与县公安局、市监局、卫健局等相关部门对接送站整改进行多次督导检查,并针对相关执法部门存在的问题,于4月27日分别向县教育局、公安局、市监局、卫健局发出诉前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4件,规范管理校外接送站66家,清理校外接送站12家。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进一步增强了对接送站(托管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下一步我院继续将此项工作纳入常态化工作范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持续发力。同时为建立长效机制,建议县委、县政府指示各行政部门联合出台本县“接送站”(托管机构)服务管理制度。现已撰写典型案例,并以该项活动为素材拍摄微电影。

在工作中程序上,严格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保证所有信访案件七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回复,在回复数量上要达到100%,在回复质量上督促承办案件业务部门做好法律文书的说理性,方式上要耐心细致进行释法说理,决不能因工作方式、方法不当激化信访矛盾,同时在向自愿合理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和促进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推进争议实体性化解,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稳定。对有信访隐患的案件全面梳理及时向刑事、民事部门推送反映,相关业务部门也要在落实少捕慎诉、认罪认罚和羁押必要性等过程中,也要注意对被害人、当事人各方的权益保护,防止引发社会矛盾。

四、注重强基导向狠抓队伍建设,在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贡献基层力量

  围绕“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以政治建设引领业务发展。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政治忠诚、担当尽责体现到每一项检察工作、每一个案件办理中。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积极向委汇报党组履职情况、请示报告工作。主动向县委、市检察院报告已向县委呈送《关于开展规范我县境内校园周边接送站(托管机构)联合治理的报告》,受到县委书记的高度重视和肯定并做重要批示。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等形式常态化开展集中学习今年以来,组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会开展政治理论学习5次。

  自觉强化监督制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听证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听证会、座谈会。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监督员和新闻舆论监督。及时反馈并认真落实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政协委员的提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组织全体检察干警集中观看忏悔录、警示片,达到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的目的,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全面强化文化育检。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媒体平台唱响上党检察好声音,传播法治正能量,把牢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共有11余篇报道、文章、信息被河北法制网刊载。     

五、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理念更新需持续加压发力;二是“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有不小差距,解决法律监督难、软等问题还待加力;是全面从严治检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六、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以持续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为目标,扎实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分化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做实    

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落脚点,着力补强检察工作短板弱项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把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做得更实。不断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

  三以落实“质量建设年”为抓手,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水平以落实党中央《意见》统揽高质量发展,以更强的责任担当、监督智慧,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面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职能作用。

以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为契机,努力打造高质量专业化检察队伍坚定不移巩固深化政治建设、素能培训、正风肃纪、正向激励和制度建设等成果。持续抓实严管就是厚爱,狠抓“三个规定”落实。  

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深入落实党中央《意见》,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各项工作,助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盐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6月13日

 

 

 

 

 

 

1、拟对刑事案件短期内无法达到和解,造成不补率偏低的问题,我们借鉴全国先进院的经验做法,制定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已征求司法局、法院、公安等相关单位意见,本月向政法委报告后完成会签,尽快实施,提高案件不捕率的同时,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

2、《企业合规化第三方评估机制》及配套文件规定,向县委政府报告后完成会签,并选取当地涉案企业进行企业合规化第三方评估的有意探索和尝试。

3、与公安部门就危险驾驶不起诉案件联合制定“公益服务+集中训诫”,确保该类案件的不起诉效果。

4、深入开展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具体工作,现已和法院立案庭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拓宽未检公益诉讼、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线索。

5、积极倡导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对近几年办理的未成年人涉罪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形成报告,报送县委、政府、政法委等相关部门。

6、依托家庭教育指导站,不断加强开展未检特色工作,与县关工委、妇联等相关部门联合,优化各部门特长,形成宣传合力,利用网络平台,加大对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新《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工作力度。

7、制定调研工作机制,激发干警调研工作热情,树立以调研促进我院案件质量水平的提升总体思路。优秀典型案例、检察建议和入选的指导性案例是我们办案质量法律监督水平的直接体现,也是我们办案检察官业务能力、业务素质的客观反映,希望各位检察干警在办案的同时注重对办理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较好典型案件进行总结,促进我院的办案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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