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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盐山县十六届人大

次会议文件(6    

 

盐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29日在盐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盐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  石培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盐山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盐山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忠诚履职,锐意改革,有效克服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建设经济强县、美丽盐山做出积极贡献。

一、充分发挥审查逮捕起诉职能,积极建设“平安盐山”

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7件174人,批准逮捕119件154人,不捕19件23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62件344人,提起公诉224件303人,不起诉31件47人。

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坚持政治站位不动摇,依法严惩不手软,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快审查逮捕、提起公诉了沧州经济开发区马国庆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黑恶案件2件22人,批捕率起诉率均达100%。办案质效得到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标准,充分发挥侦查监督职能,严把案件质量关,共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件,纠正漏捕2人,追加起诉1人。坚持“一案三查”,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3件,向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2件。坚持正本清源,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8件,主动帮助行业主管部门堵塞漏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倾情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2020年,两部未成年人法律修订,国家和社会不断加大对少年儿童的保护力度。我们主动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自觉扛起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的检察责任。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3件17人,提起公诉17件21人。在办案中积极落实各项特殊检察制度,附条件不起诉3件3人,实行犯罪纪录封存案件11件12人,心理疏导12人次,案后跟踪帮教21人,其中1名轻罪未成年人成功考取了大学,有效保障了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没完没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先后发出检察建议3份,开展联合督导12次,与县教育局等部门协调联动,推动平安校园建设。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16名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举办法治宣讲30余场,致力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帮助孩子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着力做好涉检信访化解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所有群众信访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答复办理过程或结果,有效化解了信访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涉检信访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积极筹措资金,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救助金6万元,努力让无法获得有效赔偿,因案返贫的当事人感受检察温情,重燃生活希望。

二、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正盐山”

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我们聚焦主责,精准发力,实施对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全链条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4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8件,使有罪的人难逃法网,无罪的人免受追究。追捕漏犯10人,追诉漏犯16人,漏罪4起,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1次,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5次,提出刑事抗诉2件,积极规范侦查、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平。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并立案当事人不服法院民事生效判决裁定申请监督案件5件,其中提请市院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并被法院裁定再审获得改判。受理并立案当事人对法院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申请案件9件,向法院提出纠正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检察建议7件,法院全部采纳并书面回复,其中一起监督案件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并上报高检院参评全国典型案例。立案审查行政诉讼执行监督案件11件,向法院及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0份,全部被采纳。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共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中违法情形13件,维护了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对2020年以来县法院全部生效刑事裁判财产刑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检查,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11人。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检察监督,纠正违法情形26人次,防止和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和漏管问题。

三、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积极打造“公益盐山”

我们主动扛起“公益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紧盯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职、狠抓办案,共依法办理诉前公益诉讼案件87件,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突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主动配合人大“6+1”联动监督专项活动,积极参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共立办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7件。如针对废旧铅酸蓄电池等固体废物非法处置、破坏环境的突出问题,我院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与县法院、公安局、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发“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固体废物”的通告,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堵塞漏洞,严防危险废物被不法分子非法处置污染环境。该案例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相关做法在全市推广。

有效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期间,针对“二月二,龙抬头”的传统习俗,我们提前向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管理,防止理发店私自营业,引发疫情传播。该项工作得到时任县长丁清波同志的批示肯定。“检察院履职尽责,这个建议符合县情,符合上级有关规定。请应对疫情办公室通知相关单位抓好落实。同时,我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在微信朋友圈发现三条由不同人员发布的兜售医用外科口罩的信息。我们随即向盐山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有效防止假冒伪劣医用外科口罩流入市场,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四、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积极助推“产业盐山”

管道装备、体育器材等产业集群是盐山最突出的优势,更是盐山凤凰涅槃、再创辉煌最重要的基石。我们持续深化民营企业“法律体检”专项活动,一方面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的刑事犯罪,共审查起诉此类案件14件19人,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方面突出保护民营企业家,将最高检关于涉罪民营企业家“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判缓刑的就提出判缓刑的建议”的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全年共对15位涉罪企业家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对12名民营企业管理人员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并被法院采纳,避免出现“案子办了企业垮了”的悲剧,为民营企业生存发展、民营经济繁荣壮大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五、顺应时代要求,积极推进检察改革

新时代基层检察工作面临着发展环境、时代要求、检察职能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我们以“变”应“变”,主动求“变”,狠抓各项检察改革措施的落地见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职能重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我们一方面立足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一方面积极协调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凝聚各部门合力,保障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见效。共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166件212人,占全部案件的92.5 %;提出量刑建议190人,法院采纳189人,采纳率高达99.47%,充分显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贯彻宽严相济、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强大价值功效。

流程再造。案件比”是最高检对刑事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通俗地讲,就是大力减少退查、延期办理等不必要的办案环节和复议、复核等非必需的诉讼程序,从而提高办案质效,节省司法资源,减少人民群众的诉累。对此,我们主动转变执法理念,积极适应改革举措,通过推行捕诉一体,控制退回补充侦查,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多种方法,全力压减“案件比”。并以“案件比”这一新要求,倒逼检察机关队伍素质的提升和执法水平的提高。我们的“案件比”从最高时的1:2.678压减到现在的1:1.022 ,办案质效有了明显提升。

机构重组。按照精简、务实、效能的原则,对原有的11个内设机构整合为“3部1室1处”5个内设机构,实现了职能集中、资源集聚、管理精细、协同高效的改革效果。

六、夯实发展根基,积极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严细深实快”作风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法治思想,牢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以班子建设为核心。在县委和市院的关心和支持下,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3名优秀年轻干部充实我院领导班子。班子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

坚持以能力建设为关键。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有效利用“学习强国”、高检院“检答网”等新型网络学习平台,努力提升全院干警的履职能力。深化检务公开,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255件,发布重大案件信息100件,倒逼办案水平的提升。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在《检察日报》《河北法制报》等主流媒体发表调研文章50余篇,实现办案经验向理论成果的提升转化。

坚持以作风纪律建设为保障。“不出事”保证“干成事”,压紧压实从严治检的政治责任。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行员额检察官廉政档案,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警钟长鸣。扎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紧盯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各位代表,盐山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和市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盐山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与新时代新要求相比,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有待深化细化;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日益显现,法律监督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发突出。形势、新任务与检察机关编制不足、队伍老化、人才流失现状的矛盾亟待破解。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规划的开局之年是盐山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之年。盐山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忠诚履行服务经济发展、维护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奋力开创新时代盐山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更加精准地服务发展大局。围绕重大国家战略和县域法治需求,突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污染环境、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积极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强对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和保障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是依法忠诚履职,更加有效地维护公平正义聚焦主责主业,加强检察监督工作,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切实履行检察官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的主导责任,深化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保障案件当事人民事权利,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办案领域,落实好公共利益代表的崇高使命。

三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加有力地确保安全稳定。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保持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重点防控涉众、涉企和涉金融风险,立足司法办案,规范完善检察建议工作,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四是夯实发展根基,更高水平地建设过硬队伍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和学习型干部培养,大力开展业务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能。持之以恒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努力锻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导向,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使命,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奋力推动盐山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建设美丽盐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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