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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人民察院对四起“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宣告
时间:2019-04-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17日,盐山县人民检察院在本院公开宣告庭内,对三起虚开增值发票税专用票和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中四名涉罪民营企业经营者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并进行了公开宣告。该县市人大代表李贵良汪连祥、赵德清等人,部分政协委员代表,以及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局、县税务局、县工商联的相关领导参加了宣告会。“谢谢检察官给我这个机会,在今后经营企业的过程中上,我一定会严格遵纪守法,秉持诚信的经营理念,把企业做好。一名涉罪被不起诉的企业经营者表达了自己深深的悔悟。

   参会人员对盐山县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和公开宣告活动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表示这是检察院自觉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又一项重要举措,彰显了理性、平和的司法理念。同时表示,民营企业经营者不论遇到多大的困难和问题,都要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他们提出,希望检察机关多深入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多样化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企业的法治观念,提高民营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

   盐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付文革表示,检察机关组织此次对涉罪民营企业经营者不起诉公开宣告活动,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涉罪民营企业经营者、从业者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行,依法规范其创业的具体表现;二是提醒各位企业经营者,检察机关办理涉民企案件,任何时候都会严格执法,绝不搞“宽大无边”,“法外开恩”。在今后,我院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进一步融入到检查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民营企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中的犯罪,依法审慎处理,确保民营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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