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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检察院检察长石培德列席盐山县法院审判委员会
时间:2018-09-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8月30午,盐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培德列席了县人民法院第6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县人民法院院长李京主持会议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付文革民行检察检察官刘会成列席。

石培德检察长在会上指出,作为国家司法机关,检法两院在提升办案水平、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目标一致。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不仅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监督职能,也是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有效途径。

    石培德检察长强调,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可以就两院关心的重点问题进行面对面探讨与交流,携手迎接挑战,共同应对和解决当前制约司法效率、影响司法公信的突出问题,推进各项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

    盐山县法院院长李京院长指出,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有利于统一双方在法律理解及适用上的意见,构建司法改革框架下诉讼参与主体活动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大格局。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能够有效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和审判工作精细化水平,对于审判工作与检察工作良性互动,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今后要积极推动形成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的常态化。

此次审委会就盐山检察院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某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及挪用公款罪进行讨论审议。案件承办法官分别就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作出了解释与说明,各位审委会委员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石培德检察长和付文革副检察长听取了案件的全部审议过程,并结合案件情况从事实认定、量刑情节、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了列席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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