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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院与县监察委会签《关于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的实施办法》
时间:2018-08-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盐山县院与县监察委会签关于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的实施办法》 一是建立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对案件信息资源共享、线索移送反馈、联合监督检查、举行联席会议等内容作出规定;二是建立双向无障碍线索移送机制。县检察院在履行检察职能过程中发现的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应及时将线索移送县监察委进行调查处置。县监察委在查办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应及时移送县检察院办理。三是建立案件办理情况通报机制。双方移送的问题线索都必须调查核实并及时书面反馈处理结果,确保移送的问题线索查办效果,巩固双方协作质效。四是建立日常工作联络机制。在人员培训、理论研究、法律政策咨询等方面互相提供支持,及时对复杂、重大、敏感和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会商研讨。五是建立组织保障机制。成立由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组长,两单位负责公益诉讼工作的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协作机制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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