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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盐山县人民检察院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
时间:2018-07-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我们一定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决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为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受理范围:

以下10类黑恶势力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一方、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医患纠纷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作、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17-6225557,0317-6229675

来信地址:盐山县人民检察院扫黑办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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