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
盐山县院调研督导专项工作汇报
时间:2020-1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尊敬的市院各位领导:

按照市院要求,我院对“年度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高检院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年度重点业务工作”、“增比进位”以及“《政法工作条例》学习贯彻”等五项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地梳理与总结。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度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情况

今年来,我院紧紧围绕争创全市先进这一奋斗目标,提振精神,真抓实干,把提升群众满意度融合在各项检察工作中,始终坚持以公平促公信、以质效促满意、以宣传树形象,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召开专题会议整改

落实主责意识、全局意识。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党组会,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答复。形成了“一把手总抓、分管领导包抓、全体干警行动”的工作格局,我院成立了工作督导小组,设在政办室,确保问题全面整改清零。

(二)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教育活动,以开展 “科学发展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等专项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通过机关干警、社会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几个层次,以调查问卷形式进行征询,先后发出收回调查问卷60多张,针对反馈回来的问题,我院逐一进行汇总,登记造册,并建立了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工作效果和完成时限整改“四清单”。

(三)拓宽宣传媒体平台,加强以公开透明度。

围绕检察中心工作,不断加大检察工作的宣传覆盖面,通过门户网站、检察微博、微信、网络、报刊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在各类媒体共发表检察宣传稿件40余篇(条)。我院拍摄《心若向阳》法制宣传片,被各大媒体转载发表,受到群众一致好评,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10余场次,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30余人次

二、高检院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问题。一是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为契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党组成员带头学习,坚持全面系统学,结合实际学,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二是围绕高检院、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紧贴检察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形成班子带头,骨干跟进,全员参与的整改氛围,在整改中强意识,在强意识中抓落实。

(二)队伍管理和纪律作风建设问题

一是队伍管理明显加强,通过巡察整改,班子领导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意识大幅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升,民主集中制得到全面执行。党组成员敢于迎难而上,勇挑重担,中层干部等骨干人员大局意识变强,全院同志都能安心工作,坚决服从党组班子集体领导。二是作风建设明显提升。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一步落实,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严于执法意识进一步强化,遵章守纪意识在绝大部分同志中已形成自觉。

()司法体制改革问题。

一是把领导办案考评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检察官业绩考评细则。二是加大对检察官办理案件情况的通报力度,对于办理数量达不到要求的,向检察长汇报,必要时,要求相关单位领导向市院作出说明。三是组织开展检察官落实司法办案责任专项整改活动,严格落实员额退出机制,促进检察官依法办案、担当作为,不断提升整改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政法工作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以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始终,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学习《政法工作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重点学习其科学内涵。

(一)加强组织培训。通过组织干警培训、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考试等形式,增强干警学习自觉性强化、巩固学习成果。通过学习专栏、悬挂条幅等,扩大宣传范围,提高群众知晓度,同时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平台”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鼓励干警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在门户网站进行刊登发表、宣传报道,力促学习更深一层、更进一步。  

(二)将政治教育与各项检察工作相结合。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学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各项政法改革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结合起来,确保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进一步履行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职责和使命。

四、年度重点业务工作情况

(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今年以来,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78件92人,批准逮捕67件77人,不批准逮捕9件12人,纠正漏捕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立案监督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6218人,提起公诉145181人,不起诉22件36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6.18%,提出量刑建议145件181人,量刑建议提出率100%,法院采纳180人,量刑建议采纳率99.45%提出刑事抗诉2件,法院采纳3件(含去年留存1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次,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5次,全部得到办案违法单位回复。依法追诉漏犯12人,漏罪4,列席审委会1次。案件比1比1.163。整改情况:将进一步控制退查及延期情况,争取进一步降低案件比;认罪认罚适用率较低,未达到市院规定的90%,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认罪认罚的工作力度,力争将适用率提升到90%以上;加大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力度,力争侦查活动监督力度有明显提升。

(二)未检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今年以来无不捕案件、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相对不起诉1件1人,不诉率低。已在盐山鸿德职业学校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但未与团委县会签相关协议。今年以来在《河北法制报》刊登未检信息1篇,在国家级、省级报刊上刊登的未检信息较少。整改情况:拟在9月份作出相对不起诉3人;在县委安排团县委书记后,及时与其联系拟签署相关协议,积极推进引进社会力量做好未成年人帮教、社会调查等工作;拟在10月份完成国家报刊刊登未检信息1篇。

(三)民事、行政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民事检察工作:共受理并立案当事人不服法院民事生效判决裁定申请监督案件5受理并立案当事人对法院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申请案件7,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案件3件,法院全部采纳。整改情况:继续加强检察建议类案件的办理力度,提升案件数据。整改措施:积极摸排线索,确保民事检察核心业务数据数量,依托检司会签的《关于加强民行检察与法律服务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努力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提升办理案件数量和质效。行政检察工作:立案审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1件提出检察建议11件,其中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0件;现已收到检察建议回复11件,被采纳10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经过调查核实、公开听证,当事人撤回起诉。整改情况:加强业务学习和高检院典型案例的学习借鉴,在努力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的基础上,借鉴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结合本地实际,挖掘案件线索,提升行政检察监督的路径和社会影响力。

(四)刑事执行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4人次;监督纠正发生在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中的违法情形6人次;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6人次,并针对财产刑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份,已回复落实;提供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件3人,市院已立案。整改措施:我院在刑事执行监督方面已没有空白项,但在针对各项监督的纠违数量上有短板,我们正在从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开始,增加各类监督案件的纠违数量,在非监外执行监督工作上加大力度,完成上级院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公益诉讼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加强与公诉部门联系沟通,制定制度、公诉部门接到环境污染类、食品药品类刑事案件后,公益诉讼部门及时跟进,发出公告后,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积极摸排符合起诉条件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同时对今年所办理诉前程序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查看整改是否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案件。再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固定证据。到期仍未整改到位的,及时提起诉讼。

(六)案件管理工作

来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平台集中统一规范受理案件,并我院各业务部门提供快捷、全方位的网上服务。2020年1-9月共受理流转审查逮捕案件79件,公诉案件177件,受理流转未检审查逮捕案件7件,受理流转未检审查起诉案件14件。受理流转民事行政案件6件,接出庭通知判决裁定执行类回执194件。制作电子卷宗187册。

通过流程监控,加强业务监督,保障各类案件诉讼过程规范、公正、高效。以公开促进公正、规范执法。今年共公开起诉书138份,刑事抗诉书3份,不起诉书32份,应公开文书率为100%。让更多涉案当事人、群众通过互联网能直接了解到检察机关案件处理情况。12309检察服务中心把民事、刑事案件申诉案件信息查询、信访人法律政策宣传、思想疏导与一体,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我院的执法活动,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2件,其中转民行部门11件,由我院相关办案科室解释答复21件,所有来访都已妥善处理。

五、增比进位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盯紧市院的考评方案,市院考核办法中增比进位项目共11项,深入研究、细致谋划,逐项将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切实理清总量、增幅和排位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一是紧盯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加强与市院各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进一步掌握全市业务目标考核情况,通过分析,找准短板和长处,做到发扬优点、克服缺点、轻装上阵、乘胜前进。找准我院业务考评目标在全市中的短板,对短板逐项进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持续发力,尽快迎头赶上。特别是对分值权重大、排名靠后的指标逐项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责任状,千方百计攻坚克难,全力做好对标提升。

二是明确奖惩办法,压实责任。坚持以考核奖惩办法为突破口,让增比进位和绩效分配、奖惩进行挂钩,以检察官办案成效作为推进增比进位情况的依据进行全面考核,对在增比进位工作中业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和奖励。要盯紧考核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各司职责,既要奖励,还要惩处,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增比进位。

存在问题:

一是在群众满意度测评方面,普通党员干警对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思想认识不足,参与积极性不高。二是对于高检院反馈的关于纠正“四风”没有做到驰而不息的问题整改还不够彻底,需要长期抓,坚持不懈。

改进措施:

一是全面提高干警思想认识。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全市检察机关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再动员再部署会议精神,要求深刻认识做好群众满意度工作的重要意义,纠正错误认识,摒弃懈怠、侥幸心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投入到整改提升工作中。形成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干警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有效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并深刻剖析我院存在的问题,制定群众满意度工作整改提升方案,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二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成员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要敢管理,真监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责任。二是全体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办案规则,持续强化“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在工作中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是提高形象意识,不仅是窗口部门要注意仪表仪态,每名干警都应该注意自己的工作形象。四是严格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进行个人事项申报,令行禁止,狠纠“四风”,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新浪微博
盐山检察微博
盐山检察微博
盐山检察微信
盐山检察微信
河北省盐山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