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该院受理了盐山县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一起贪污危房改造补助款案件,这是沧州市检察机关受理的第一起由监察委移送的案件。经查,2015年,盐山县某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某甲,利用其协助乡政府从事危房改造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明知本村村民王某乙曾于2012年申请并领取过危房改造补助款,已不符合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情况下,仍为王某乙向乡政府申请危房改造补助并代替王某乙在相关文书上签名,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20562元。现已全部追回。在案件移送前,该院便提前介入,在证据收集方面提出可行性指导意见。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