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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检察院与县监察委员会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全面推进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时间:2018-07-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27日,盐山县检察院与县监察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加大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

  该《办法》要求,县检察院在履行检察职能过程中发现的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应及时将线索移送县监察委进行调查处置。县监察委在查办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应及时移送县检察院办理。同时,《办法》规定双方移送的问题线索都必须调查核实并及时书面反馈处理结果,确保移送的问题线索查办效果,巩固双方协作质效。

    该《办法》为检察机关扩展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增强了检察建议的刚性,凝聚了检察监督的最大合力。 

  今后工作中,盐山县检察院与县监察委将紧紧围绕《办法》加强履职中的联系和协作配合,共同促进提高辖区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与执法、司法活动的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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