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
盐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亲自办案出庭公诉
时间:2017-08-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814日,在盐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盐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郑某某、邵某某、姜某某、杨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副检察长付文革出庭支持公诉。在办理本案中,付文革副检察长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真查阅卷宗,并口头纠正侦查活动违法一次,细致做好庭前准备工作,认真制作三纲一书,庭审中讯问被告人逻辑缜密、举证质证有序、答辩全面,用语文明、举止威严,在有力指控犯罪的同时,保证了庭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庭审中四名被告人充分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均表示认罪悔罪。

 

新浪微博
盐山检察微博
盐山检察微博
盐山检察微信
盐山检察微信
河北省盐山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