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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三关规范检察统计流程
时间:2014-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管办公室 王明月

  严把数据录入关。一是搞好统计交接。针对新入职内勤对科室业务流程、要求还比较生疏的问题,要求老内勤在工作交接的一个月期限内,让新内勤熟悉本科室办案流程。统计员指导业务科室新内勤充分认识检察统计的重要性和严谨性,准确理解案卡项目名称及填录规范,依据办案进展情况及时填录,杜绝迟报现象的出现。二是严防漏报错报。在数据录入时,要求内勤每月根据实际工作录入每一项内容,录入后对案卡进行简便查询。尤其针对侦监科与公诉科报表数量多、案件多、易出错的现象,通过简便查询的方法,有效防止案卡录入漏报、错报。由于部分统计数据关联性强,我院要求各科室内勤之间必须加强沟通,相互查对。为防止漏报,公诉科和侦监科就立案监督情况进行沟通,控申科和民行科应就申诉案件进行必要交流。涉及到本院自侦案件,侦监科和公诉科在填录相关案卡时,必须以自侦部门案卡为基准,尤其注意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三是确保统计数字的权威性。不论是科室考核、上报有关数据,还是文稿中使用的数据均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字为依据。

  严把数据审核关。在数据审核时,统计员做到严格细致、准确无误、实事求是,有效保证报出数据的质量。在案卡审核环节,坚持按时与业务科室内勤核对数据,统计员发现案卡内容不全一律退回,填录内容不合要求必须面对面进行指导,同时对关键业务指标进行跟踪。在报表审核环节,若报表审核不平,统计员及时与相关科室内勤联系,指导并会同业务科室纠正;对关键业务指标若发现异常情况,统计员将疑问反馈给科室负责人,再由该科室内勤以书面形式说明,堵塞错报、漏报、虚报、瞒报的源头,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严把报表审签、保密关。凡上报上级院的数据实行“案件登记卡、统计报表双核审签制度”,即各业务科室上报院统计部门的数据要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签后,才能上报统计部门;统计人员审核后上报检察长审批并签字后,才能上报市院。同时在报送自侦初查或其他涉及到保密问题的案件时,我院统计员能严守保密规定,防止了泄密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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